歐盟無線電RED指令簡介
2014年5月22日,無線電設備指令(TheRadio EquipmentDirective,RED)2014/53/EU正式在歐盟官方公報(OJ)上公布,并于2014年6月12日生效。該指令將取代無線電與電信終端設備指令(R&TTE指令)。2016年6月12日之前,成員國應將該指令轉化為成員國法律,原R&TTE指令(1999/5/EC)也隨之作廢。2016年6月13日起,成員國應采用新無線電設備指令(RED);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舊R&TTE指令的產品將不允許在歐盟市場上銷售。新RED指令規定了放置無線電設備的統一規則,包括市場上的蜂窩電話、汽車開門裝置和調制解調器。新指令旨在跟上數量和種類都不斷增長的無線電設備和裝置的步伐,并確保它們相互之間或對人類健康不會造成干擾。
相對于舊R&TTE指令,新RED指令的主要內容1.新立法框架(NLF)對于所有CE標志新方法指令,新立法框架(NLF)的一致性問題將是共同的,具體包括:
制造商、授權代表、進口商和分銷商的新責任;
制造商出具的強制的單一的符合性聲明(DoC);
技術結構文件(TCF)的要求;
根據要求對技術結構文件(TCF)進行翻譯;
保障條款和正式的非合規性;
常見的DoC模板。
2.具體的技術變化
該指令提案還包括部分技術變化,包括:涵蓋范圍的變化;
無線電設備的定義;
對于軟件定義(software-defined)的無線電的規定;
無線電設備的新注冊制度;
用戶手冊中的額外信息;
允許的簡化版DoC;
包裝上的地理信息;
僅在沒有協調標準的情況下,才需要公告機構(NB);
只在質量保證模式下需要NBID;
投放市場時無需通告成員國;
正式要求加貼警示標志;
CE標志不再需要在產品說明書中,僅需加貼在產品和包裝上;
對于安全/EMC方面的評估,制造商有以下選擇:OEM聲明、NB參與+該類型的OEM證書、或NB進行的完全質量保證模式;
對于完全使用協調標準的無線電方面的評估,制造商有相同的3項選擇,如果沒有完全使用協調標準,OEM聲明是不允許的。
RED指令所包括的產品
1、短距離無線遙控產品(SRD)例如:遙控玩具汽車、遙控報警系統、遙控門鈴、遙控玩具汽車遙控開關、遙控鼠標、鍵盤等。2、專業無線電遙控產品(PMR)例如:專業無線對講機、無線麥克風等、有繩電話、MODEM、電話答錄機、小總機(PABX)、
無繩電話、 ISDN(數字電話產品)、DECT(增強型數字無繩電話)、 GSM、CDMA…
3、藍牙產品 例如:藍牙耳機。
對于無線電及通信終端產品,測試認證包括:
1. 電磁兼容(EMC)測試;
2. 安規(LVD)測試(新指令中,對于電池輸入的RF產品,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
3. 根據歐洲ETSI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RF測試);
4. 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Notification)
5. CTR(TBR)測試;
6. 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SAR評估)
R&TTE的申請流程
例如:低頻無線的產品其申請流程是根據產品的頻段不同而有一定的不同點的,對于低頻無線的產品,我們通常指的是27MHZ,49MHZ,40MHZ,433MHZ,315MHZ,88-108MHZ,35MHZ,72MHZ。而這些頻率在各個地區及國家的使用不同。
美國可使用頻段:
27MHZ,49MHZ,40MHZ,433MHZ,315MHZ,88-108MHZ,72MHZ
歐洲可使用頻段:
27MHZ,40MHZ,35MHZ,433MHZ
對于此類簡單的無線類產品,我們通常會碰到需要申請FCC,RED等等。
以下是FCC和RED申請流程的簡單說明:
1)由客戶提供完整的測試樣品并配齊配件,提交給實驗室;
2)客戶需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申請表,線路圖,PCB板圖,BOM表,產品說明書,線路描述,線路方框圖),且該資料一定需要英文電子檔文件;
3)由實驗室測試,并出測試報告;
4)實驗室審核數據和報告;
5)實驗室將測試報告及技術資料遞交給TCB,FCC或Notified Body審核;
6)TCB,FCC或Notified Body出證書;
7)申請成功。在FCC申請過程中,還有一個特別注意的方面,就是FCC ID的提供。通常FCC ID是由公司代碼+產品代碼組成:
其中:公司代碼:為三位的數字或大寫字母,由FCC直接發放;產品代碼:為數字,字母,“-”組成,但其中不能有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使用,首位和末位也不能使用“-”,此代碼位數最長不超過14位。